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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资方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,实际控制人为淮安市人民政府,是淮安经开区内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、国资管理和资本运作主体,职能地位较高。报告期内,资产规模较大,资产负债率稳定且适中,货币资金较为充裕但受限比例偏高;整体短期偿债能力较好,自身盈利能力较强,对财政补助有一定依赖性;短债规模与占比均较高,但融资能力强大。
担保方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,实际控制人以及控股股东均为淮安市人民政府。报告期内,资产负债率较低,整体短期偿债能力较强;自身盈利能力较弱,对财政补助依赖性较强;短期有息债务占比较高,但融资能力较强,面临一定的债务兑付压力。
本项目所在地区位于江苏省淮安市,该地区经济实力较强,政府债务率较低,公开债务负担较轻。融资方淮安开发,资产规模较大,资产负债率适中,货币资金规模较大;整体偿债能力较好,短债规模与占比均较高,但融资能力强大。担保方淮安经开发展,资产负债率较低,整体短期偿债能力较强;对财政补助依赖性较强,短期有息债务占比较高,但融资能力较强。融资方与担保方均由淮安市人民政府100%持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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